旅行条款

机票为个人专用、记名、不可转让,仅对出票的路线、日期和类别有效。

预订可通过与公司合作的所有旅行社、港口办事处、公司总部或互联网进行。

飞机上禁止售票,因此,为避免不必要的不便,乘客应及时预订和出票。

根据第 98/41 号共同体指令,出于安全考虑,每条线路的车票上都必须列明乘客姓名,车票上必须注明以下信息:乘客姓名、性别(男 – 女)、年龄(成人、儿童、婴儿)、国籍、类型和车辆登记号(如有)。

必须准确记录乘客的手机号码,以便在时刻表发生变化(如恶劣天气)时及时通知乘客。如果预订的是希腊境外的乘客,还必须注明其所在国家的 4 位数国家代码。

除上述情况外,需要特殊照顾的人员必须向签发机构申报,并及时书面通知公司[email protected]。

5 岁以下儿童:必须购买经济舱零票价机票。

对于高度不超过 4.49 米、高度不超过 2.00 米的汽车,它被称为 CAR,而对于高度为 4.50 米至 5.00 米、高度为 2.00 米的汽车,它被称为 CAR2。

根据第 3709/2008 号法律的规定,乘客应在预定航班起飞前半小时内到达船舱,如果乘坐车辆,则应在航班起飞前 1 小时到达装载点。司机有义务装卸车辆。车辆上的乘客必须先下车,然后再装车。车辆装载的先后顺序由装载区域内各港务局的港口条例决定。所有乘客必须提供必要的有效旅行证件。公司保留不允许没有这些必要旅行证件的乘客登船的权利。如果乘客希望在船舶离港前下船,则必须通知船舶会计办公室,并携带行李和车辆,前提是可以从船舶停泊区离开。

必须在预订日期规定的截止日期内出票,旅行社会通知乘客。否则,预订将被自动取消。

车票可在出发前 12 小时内转换为开放日期车票。开放式车票自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除非已更换为特定出发日期的新票,否则不接受开放式车票登机。如果在旅行日期前票价已上涨,持票人必须支付差价,否则票款不予退还。车票最多可更换(更改)2 次。开放日期车票和已更换的车票均不可退票。如需将车票转换为开放日期车票,请联系出票机构。

退票只能由出票机构办理,且必须出示机票原件。不能通过电话退票。通过我们的在线订票系统退票可发送电子邮件至[email protected]。根据退票时间,将收取以下退票费用。出发后:车票不能取消,不能转换为开放日期车票,也不能更改日期。

出发:乘客和车辆无需换票即可登机。取消航班:取消航班的车票无效,必须更换原车票,改乘下一班有空位的航班。注意:如果由于恶劣天气原因预计航班会延误,请乘客与公司港口办事处联系,以便获知新的出发时间。

如果车票丢失,乘客必须重新购买车票才能乘车。乘客必须将遗失情况书面通知公司,并注明遗失车票的所有详细信息(乘车日期、路线、车票号码)、所购新车票的号码和复印件,[email protected]。如果在公司记录中未发现遗失车票已转换为开放日期车票或在旅行日期后 1 年内旅行过,公司将免费补发一张与遗失车票相同路线和类别的车票。遗失机票的所有详细信息可在出票处或港口办事处查询。遗失声明将提交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司总部。

公司将尽一切努力遵守预定的时间表。但保留必要时修改时间表的权利。航程时间是指从离开出发港到进入到达港之间的时间。公司保留在必要时更换船只的权利。

财务人员在飞机上和旅途中进行查票。在检查过程中,乘客必须出示车票和商业折扣文件(如果已出具折扣票)。

行李必须按照船员的指示放置在船上的特殊位置。行李中不得有任何贵重物品。贵重物品可交由船上负责人员保管。请乘客不要将任何行李或物品放在座位或乘客座位上。承运人仅在行李交由他人保管并出具收据的情况下,对船上行李的损坏或遗失负责。承运人对在船上公共区域、车辆或舱房内丢失的钱财、贵重物品或行李不承担责任。乘客有权携带不超过 50 公斤的行李。

为了更好地服务有特殊需要的乘客,我们还专门设计了舱房和合适的区域。这些船舱数量有限,因此必须尽早预订。

15 岁至 17 岁无成人陪伴的儿童,只要有父母双方或监护人签署的书面同意声明,即可乘机。否则,或 14 岁及以下的儿童不得登机。授权书上必须有父母/监护人的认证签名,声明他们对未成年儿童在旅行期间发生的任何事情或第三方对未成年儿童造成的任何损害负全部责任。每次旅行必须出具一式两份的声明原件,以便乘客向签发机构出示一份,并随身携带另一份,供船上参考。在任何情况下,如果由于证件和/或身份证明不足,主管船员或港口当局不允许登船,公司概不负责。在此下载声明,或在我们当地的港口办事处查找声明。

如需运输非随行车辆,请联系当地的中央口岸办事处。在有足够的空位并填写相关表格后,即可完成手续。

根据现行法规,使用本公司船舶运输电动汽车(纯电动或充电式–插电式)时,电池的充电量不得超过总容量的 40%。如果车辆使用液化石油气或天然气,则燃料箱中的燃料不得超过其容量的 50%。禁止运输使用替代燃料车辆(AFV)(即混合动力车、纯电动车和使用液化或压缩气体燃料的车辆)的车辆,如果燃料供应系统、油箱或蓄电池发生故障而未被拆除。确保车辆处于良好工作状态的责任完全由驾驶员/车主承担。使用替代燃料车辆(AFV)–混合动力车、纯电动车和使用液化或压缩气体燃料的车辆–的非随车携带运输也在禁止之列。

携带伴侣动物、治疗动物或辅助动物旅行的乘客必须在订票/出票时声明。动物可享受零票价。出票时,需要提供动物的编号、大小和类别(辅助动物、伴侣动物)。10 公斤以下的小动物可随同主人乘坐各类渡轮,并可进入所有公共区域,但必须装在专用笼子/运输袋中,并持有必要的健康证明和疫苗接种证明。对于 10 千克及以上的大型动物,可提供专门设计的宠物住所。在高速船上,乘客不得在这些区域逗留。在常规轮船和高速轮船上,禁止在封闭的公共区域饲养大型宠物,但用于帮助残疾人的宠物除外,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将宠物装在专门设计的运输袋中,并携带必要的证书。只有在宠物同伴的监督和负责下,宠物才可以在船上的乘客甲板上通过牵引绳/皮带活动。船上设有宠物专用舱。舱房数量有限,请尽早预订。出于卫生考虑,宠物不得入住其他客舱(特殊客舱除外)。携带宠物旅行的乘客必须随身携带宠物最新的健康手册,并对宠物的护理、安全和卫生负责。不接受无人陪伴的宠物。

如果乘客在旅途中遗失或捡到物品,请在下船前立即通知前台。下船后,如需了解任何信息,请转发短信至[email protected]与公司总部联系。

出于安全原因,所有乘客和随身携带的物品都可能受到检查。拒绝接受检查者将被拒绝上船,并将向当地港务局报告。乘客必须向经授权的船上工作人员出示船票、护照或身份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如果乘客没有所需的旅行证件且无法证明其身份,公司保留拒绝其登船的权利。登船后,未经船上主管人员允许不得下船。如果乘客希望在登船后取消行程,则必须将行李和车辆(如有可能)带离船舶。如果携带武器,请在登船时申报。如果乘坐航班,建议在预计抵达港口时间和航班起飞时间之间至少预留两到三(2-3)小时的时间。

如有任何问题、评论或意见,乘客可拨打电话212-2224000或发送电子邮件至[email protected] 与我们联系。

根据卫生部第 3730 号法律,自 2009 年 7 月 1 日起,我公司所有封闭的公共区域和船舱内禁止吸烟。乘客只能在外部露天甲板的指定区域吸烟。